专业领域 / NEWS
专业领域
您现在所在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2014-04-28
法释〔2014〕9号
(2014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3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2014-01-31
法〔2014〕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将孙银山诉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江宁
2013-12-26
(法发〔20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总政治部保卫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2013-12-06
(苏高法〔2013〕328号)
为进一步依法准确惩治醉酒驾驶行为,规范醉酒驾驶案件的办理工作,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经过座谈讨论,依照法律、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作
2013-11-30
法〔2013〕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将张莉诉北京合力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
2013-10-26
法[2013]229号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刑法第六十四条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3-09-29
法释〔2013〕24号
(2013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1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对审
2013-07-19
(2013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9次会议、201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3〕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
共407条 页次:33/51 每页:8条
3 33 |

Copyright @2013-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2009-2012 江苏苏商律师事务所
地址:中国*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B座27楼) 联系电话:025-51862285 51682281 51862201 邮编:210009 苏ICP备12045353号
地址:中国*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B座27楼) 联系电话:025-51862285 51682281 51862201 邮编:210009 苏ICP备1204535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