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 / NEWS
专业领域
您现在所在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2020-12-31
法释〔2020〕2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
2020-12-31
法释〔2020〕2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
2020-12-31
法释〔2020〕2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12-31
法释〔2020〕2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0-12-31
法发〔2020〕44号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最高人民法
2020-12-31
法〔2020〕346号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
2020-12-26
公通字〔2020〕19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
2020-12-12
法释〔2020〕1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20年10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1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
共407条 页次:2/51 每页:8条
2 |

Copyright @2013-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2009-2012 江苏苏商律师事务所
地址:中国*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B座27楼) 联系电话:025-51862285 51682281 51862201 邮编:210009 苏ICP备12045353号
地址:中国*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B座27楼) 联系电话:025-51862285 51682281 51862201 邮编:210009 苏ICP备1204535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