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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全会闭幕 提出要建立从律师中招录法官检察官制度
发布时间:2014.10.24  浏览次数:   编辑:史兹保律师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指出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会提出的总目标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等五大体系建设。

    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大任务,这就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要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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